2020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

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20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高职扩招重要决策部署,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19〕12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0〕2号)精神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思路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,适应湖北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,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、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,牢牢把握高职扩招“稳中求进”的工作总基调,坚持系统化推进、质量型扩招,统筹做好计划安排、考试组织、招生录取、教育教学、就业服务、政策保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稳定有序、高质量完成2020年单招和扩招工作任务。

二、工作任务、步骤及时间安排

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职单招与高职扩招同步进行,高职扩招按照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方式统一组织。

(一)招生对象。

1.高职单招招生对象:已报名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的考生。

2.高职扩招招生对象分为三类:

A类: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(含普通高中、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等,下同)应往届毕业生,含前期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。

B类:我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。

类:我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(需提供我省半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居住证)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高素质农民、基层农技人员、企业单位在岗职工群体。

同时符合多种身份的,由考生自行选择并参加一种对应类型报名考试招生。凡在2020年普通高考(含技能高考、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、一线劳动者培养计划等)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考试招生。

(二)招生院校及计划。省教育厅综合考虑生源情况、办学条件、经济支撑等因素,按照“向优质高职院校倾斜,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、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,向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倾斜”的原则,根据各类生源情况合理确定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院校、专业和分类型招生计划。高职单招和扩招计划在各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中统筹,由招生院校自主申请,省教育厅核准分项下达。具体招生院校、专业及计划另行公布。

扩招招生计划按照招生对象分为A、B、类计划三个类别。A类计划只招收A类考生,B类计划只招收B类考生、类计划只招收类考生,不跨类招生。各招生院校可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扩招总计划内,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分类别分专业计划进行调整,并在考前向考生公布。

(三)招生章程。各招生院校应根据本通知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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